公司不批准离职—学会理智处理问题
来源:水头招聘网StRcZp.com 日期:2014-07-14 浏览

  大家在工作中很容易遇到这样的问题,自己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离开某个城市,但由于工作关系,公司会极力挽留,毕竟短期能工作得不到接替,公司又无法很快找到能迅速胜任该工作的合适人员,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分歧。这时,大家一定要明白一点,就是你所要面对的是公司,而不是个人,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,毕竟与你交涉的是你日常在一起的同事,不要伤了个人感情。

  关于辞职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看出,短时间能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可能的,所以我们为了给自己留一条路,一定要与上司打好关系,与同事打好关系。毕竟公司的态度也会关系到其他员工的思想,公司也不会做的特别绝对,让为其效犬马之劳的员工难看。

  顺利辞职是主要的,但是拿到应有的报酬是员工最关心的。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的时候,一定要学会舍弃。给对方留有余地,毕竟自己因为自己的事情而给公司带来麻烦(充分考虑双方利益),所以选择等价赔偿或协议解决是比较合适的。维权是个人的权益,所以要做好这样的准备,充分咨询人社部门在仲裁方面的相关事宜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仲裁部门来进行协商,而个人则需要提前搜集相关资料,为自己争取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