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拍卖 | 平阳县水头镇古竹头村的厂房
日期:2016-12-05 浏览

具体描述


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(网257 瑞扬)

拍品名称

平阳县水头镇古竹头村的厂房

权利来源

司法裁定(执行案号:(2016)浙0326执1371号)

权证情况

1.法院执行裁定书;2.房屋产权证;3.土地证;

拍品所有人

平阳县XX皮革厂

拍品现状

房屋设计用途及土地性质

1、非居住 2、国有出让

租赁情况

钥匙

配套情况

不详

权利限制情况及

瑕疵情况

1、1、被平阳县人民法院查封;有抵押;

2、买受人是否达到入园条件,自行向辖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咨询,否则因此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

3、有未确权建筑物面积约5160.3平米、未确权建筑能否办理权证请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。

提供的文件

1、法院裁定书 2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

3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

拍品介绍

1、拍卖对象平阳县水头镇古竹头村的厂房:房屋所有权证号: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17455号;设计用途:非居住。建筑证载面积:3914.25平方米;土地证号:平国用(2008)第3-8010号,地号:3-284003-10,使用权面积:4061.70平方米,土地使用权类型:国有出让。终止日期:2057年5月22日该产权建筑包括综合楼跟车间,综合楼总层数4层,第一层为车间,高度4.5米;第二为办公室,层高约3.7米。第三、四层为车间,层高约3.4米。车间总层数2层,实际为1-5层。;厂区内建未确权建筑包括传达室、车棚、雨棚、附属房等,总建筑面积约5130.30平方米。标的东临平阳县万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,南临作方带扣厂,西临茂竹路,北临兴安路。周边商业氛围较好,交通便利、生活配套设施、公共设施较齐全。房屋涉及违章建筑,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。

2、房屋所有权证号: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17455号;土地证号:平国用(2008)第3-8010号。

3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由双方各自承担,可能存在的水、电、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
4、物业情况:不详,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。

资产处置法院:

平阳县人民法院


法院联系咨询方式:

陈同志 王同志 0577—63889913


联系咨询方式:

农行池经理 :63858397 13906665958


拍卖时间:

2016年12月11日10时至2016年12月12日10时(延时除外)


详情登陆该网址:

http://h5.m.taobao.com/paimai/detail/detailV2.html?type=2&itemId=542239314691&spm=a213w.7398504.paiList.19.eQo48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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